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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出台新规保障生育妇女权益 以提高人口出生率

2017-02-17 | 来源: 中国日报

  2月10日,古巴政府发布7号特别公报,公布了旨在保护生育妇女权益的两项法令和四个决议。

  《格拉玛报》和古巴辩论网刊登的新政及官方解读称,古巴国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产假的第339号法令规定,生育妇女在产前与产后假结束后决定重返工作岗位的,在子女未满一周岁前,可在获得工资的基础上继续领取生育社会保障金。

  古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尤斯密·康伯思·苏阿雷斯(Yusimí Campos Suárez)解读上述政策时指出,339号法令意味着作为母亲的劳动者可获得的报酬将不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国家还有可能将产假适用范围扩大到新生儿的祖父母(之前适用范围为新生儿父母);关于从事多份工作的母亲,可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获得报酬,而之前规定“可获得最合适的报酬”。

  此外,第340号法令修订了几个母亲权益保护社会保障特别法,规定古巴妇女在生育、伤病和其它法律规定期间可免于纳税。

  古巴财政价格部与教育部联合出台1-2017号决议,对生育两个孩子以上的母亲实行幼儿园保育费减半的政策。例如:若幼儿园的费用为40比索,一位拥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可以享受第一个孩子缴20比索和第二个孩子缴10比索的优惠政策。

  第6/2017号决议为新规定,若一个11个月大的婴儿已经学会走路,不需要等到满一周岁才能送托儿所,而托儿所的托管期申请由原来的每两月一期更改为每月一期。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或个体户的女职工。

  第5/2017号决议对寄宿制和走读制小学及幼儿园的入学作出新的规定,在报名中赋予地方教育机构更大权利。

  第26/2017号决议对非国有企业女职工的纳税额作出规定:有两个以上17周岁以内孩子的母亲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格拉玛报》评论说,新规的出台将提升古巴妇女的福利保障,并尽量保证生育妇女能获得完整的产假及照顾新生子女、产假期间原工作岗位保留的权利。

  《迈阿密先驱报》评论称,目前拥有1100万人口的古巴已经成为西半球出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每名古巴妇女生育1.7个孩子。古巴妇女就业比例上升,许多妇女因无抚养下一代的经济条件而推迟生育至35岁之后。古巴本次出台的新措施旨在于短期内提高人口出生率。但评论认为,鉴于目前古巴的发展程度,对产假期间的新生儿父母部分支付工资还为时过早,此外,古巴或将成为第一个允许祖父母享受产假的拉美国家。

责任编辑: 韩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