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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燃石油焦发电对重污染天气影响不大

2017-02-17 |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 王硕) 针对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向国家能源局和环保部提起申请,要求公开燃石油焦火力发电项目相关信息,环保部2月15日给予答复,表示燃石油焦对区域大尺度重污染天气而言影响不大。沈岿17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对及时答复很满意,但仍存在一些疑问,希望以后相关部门可以更加主动公开信息。

  2016年12月6日,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印发《关于严格限制燃石油焦发电项目规划建设的通知》,严格限制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污染物排放,严格限制规划建设燃石油焦火电项目。

  此前,朋友圈曾流传“石油焦是雾霾的罪魁祸首”“进口石油焦加重了雾霾”等说法。燃石油焦与雾霾到底有何关系?2017年1月5日,沈岿提出五项申请信息,包括燃石油焦火力发电项目在国内的数量、这些项目的燃石油焦的来源、这些项目的污染监测数据、这些项目的污染与当前的大气污染(雾霾)的关联度、国家能源局和环保部出台本通知的背景。

  对此,国家能源局1月24日给予了答复,同日,环保部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延期告知书,并于2月15日给予正式答复。答复中表示,由于污染源监测数据按照行业分类,火力发电项目中无燃料信息,无法区分哪些是燃石油焦发电项目,因此无法提取燃石油焦发电项目数量和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相关信息。

  对于燃石油焦污染与当前的大气污染(雾霾)的关联度,环保部表示,燃石油焦电力企业大多开展了脱硫、脱销、除尘改造,无论电厂使用何种燃料,只要存在超标排放行为,环保部门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罚。环保部介绍,基于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经专家测算,2016年全国火电行业燃用石油焦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2万吨、1万吨、1万吨左右,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0.01%、0.05%、0.05%,对区域大尺度重污染天气而言影响不大。

  对于《通知》出台的背景,环保部称,出发点是防患于未然,杜绝高硫石油焦滥用。此前部分地方和企业提出是否允许新建燃石油焦发电项目的疑问,经专家论证,石油焦利用应以化工原料为主,不宜鼓励其作为发电厂的主要燃料。

  追访

  沈岿:对答复有满意的地方 也有疑问

  2月17日,针对环保部的答复,记者致电沈岿。沈岿表示,对两部门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有满意的地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疑问,并提出了一些希望。

  “两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及时答复,做的很好,之前申请时渠道就很畅通。”沈岿介绍,第五项申请信息“两部门出台本通知的背景”其实带有咨询性质,政府可以不予答复,但仍做了详细的背景解释,两部门的做法符合国家最新的要求。

  沈岿表示,他仍有一些疑问,比如环保部对第四项的答复为,专家测算燃石油焦污染物排量占全国排放总量比例很小,对区域大尺度重污染天气影响不大,但这是基于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进行的测算,实际排放量是多少还不知道。“根据很多新闻报道,有些电厂并未按照标准排放,即使有脱硫脱销设施有时也不使用,超标排放可能仍然存在,不知环保部门是否有相关技术能够监测掌握实际排放量。”

  不过,沈岿表示,由于专家测算污染占比非常低,即时企业超标排放,超标量可能也不会太大,虽然有疑惑,但基本可以接受。

  另外,沈岿提出,希望相关部门将《通知》提出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除了末端监测等工作外,在监管和文件落实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并监督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更加主动公开政府的文件决策及背景,百姓能读得懂文件自然疑问就会少了,网上的传言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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