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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2016-09-30 | 来源: 长白山日报

  长白山日报讯 白纪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严明组织纪律,日前,市纪委向全市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分别是:

  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邓杰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收受贿赂16万元,为他人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邓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长白山日报社原社长蔺春盛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05年至2013年期间,蔺春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1.6万元,为他人在职工录用、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取利益。蔺春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白山市卫计委原副主任、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辛平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6年,辛平在3次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时,欺骗组织,未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情况;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任、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万元。辛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白县政协原副主席、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县医院原院长庄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05年5月,庄杰受亲属请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制作虚假招工手续、工资晋升表、工伤鉴定等手段,为其亲属办理了工伤退休手续,致使2005年至2014年,其亲属违规领取退休工资19.9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庄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白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李圣龙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4年3月,李圣龙以自己离职多年不在现岗为由,在未经组织部门审批情况下,私自前往韩国看病就诊,于2015年6月回国。李圣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源区经济局副科级干部王汝贵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5年6月,按照组织部门集中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护照)规定,王汝贵将本人“护照”上交到江源区委组织部,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该护照系假护照。2007年至2015年,王汝贵持有未上交的真护照,3次因私出国旅游,均未向组织部门备案,被市委组织部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王汝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违反组织纪律问题,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漠、组织纪律意识淡化,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调转录用等方面以权谋私,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目无组织、目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少数党组织对违反组织纪律问题重视不够、管理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够及时有力。

  《通报》强调,组织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公务员必须遵守的重要纪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遵守组织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严执行各项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决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