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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6-09-20 | 来源: 长春日报

  长春日报讯  记者 宋莉 19日上午,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陕西省延安市开幕,经严格评选,我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代表我市领取了“国家森林城市”奖牌。

  我市早在1989年就提出了建设森林城市的理念,制定了森林城建设规划,1991年原国家林业部批准了长春市森林城建设规划,这是全国第一个关于森林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长春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进行了长达27年的探索与实践。

  尤其是今年年初以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我市生态文明升级版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牢牢把握绿量是关键、民生是根本、生态安全是底线三大原则,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目标,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建设,全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面貌都取得了显著改善。

  对照创建要求,狠抓“对标达标”。启动“创森”工作以来,长春市每年投入的森林城建设资金超过50亿元,今年围绕旧城改造提升、伊通河综合治理,更有突破性的投入。都市区新增森林绿地17170.89公顷,和“创森”前2012年的数据对比,长春市都市区森林绿地总面积从102123.75公顷增加到现在的119294.64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5.75%提高到30.66%。

  强化建设整治,构建城市森林生态系统。通过深入实施百园工程,我市新建了百花园、百木园等各类公园,全市具备对外开放功能的公园,由2012年的38个增加到目前的117个,基本上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规划目标。通过深入实施百廊工程,在城区内用道路景观带把森林引入城市,用慢行游憩步道连接各大公园及城市周边风景林地;在城郊的主要公路、铁路两侧和江河两岸拓宽绿化带,形成片、带、网结合的城市生态网络系统。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已建成人民大街等主要街路、莲花山生态景观大道、城市森林绿道等一批高标准廊道精品工程。通过深入实施千点工程,在城区,以社区、单位、庭院为单元营造幸福绿地,加强社区林景游园、森林停车场等多元小型绿色空间建设,每年高标准推进30个单位、庭院小区精品绿化。在农村,打造乡村绿色福利空间。对村屯道路、农户庭院、屯内空闲地进行绿化美化,近3万个村屯的绿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我市还全面开展伊通河、净月潭、万顷湿地等生态资源的保护、修复与整治。

  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以伊通河生态人文景观为轴线,百个城市公园、百条城市景观防护廊道、千点城乡绿色福利空间为骨架,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为“绿肺”,湿地生态系统为“绿肾”,环城绿化带环抱,绿色村屯簇拥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下一步,我市“创森”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以强烈的文化意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为建设宜居宜业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