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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017-01-12 | 来源: 长春晚报

  长春晚报讯 记者 谷迪 11日,记者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同意继续开展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有收费批复的,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收费有效期方面,2014级在校生截止到2017年,2015级在校生截止到2018年,2016级新招收的学生截止到2019年。

  此外,通知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执收单位要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台账制度,加强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各级收费管理部门要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列为年度收费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