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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案”尘埃落定 被告人最高获刑18年

2016-12-05 | 来源: 江城日报

  江城日报讯 记者 朱力勇 通讯员 雷学锋 12月1日,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4·20特大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尘埃落定,10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最高获刑18年。

  2015年4月18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北大湖镇附近山上抓捕猫头鹰贩卖。市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大队长张杰率队来到永吉县,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4月19日,专案组侦查发现,永吉县西阳镇红石村郑氏兄弟二人有作案嫌疑。4月20日深夜,民警将郑氏兄弟中的哥哥郑某利抓获,在其家中面包车内收缴了16只非法收购、猎捕的猫头鹰。据郑某利交代,2015年4月间,他伙同弟弟郑某秋在永吉县、丰满区一带山林中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猫头鹰100余只。

  截至当年5月26日,以郑氏兄弟为首的9名犯罪团伙被警方摧毁。又经近半年时间,专案组查明郑氏兄弟的下线是广东省境内的梁某邦。最终,民警历时8天辗转4市,将梁某邦成功抓捕并押解回吉。梁某邦交待,他非法购买猫头鹰之后,通过手机微信以每只900元的价格,全部销往广东省阳江市一野生动物驯养基地,其中的幼仔专门用来泡酒食用。

  至此,这个集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到转移、非法收购127只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条龙”式的10人犯罪团伙被彻底打掉。

  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对涉案10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其中,郑某利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据介绍,判决后,除被告人刘某、梁某没有提出上诉,其余郑某利等8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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