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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长召开

李建国出席并讲话 巴音朝鲁致辞 蒋超良出席

2016-09-09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 记者 曹梦南 8日,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长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会上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总结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进一步落实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努力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致辞,省委副书记、省长蒋超良出席。

  李建国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加强立法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去年3月,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对地方立法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各省、自治区和设区的市党委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这项改革任务举措正在得到有效落实。

  李建国指出,要切实增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政治自觉,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依法立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增强地方立法特色,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地方立法权能接得住、用得好。要进一步深化对法规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

  巴音朝鲁在会上致辞,简要介绍吉林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工作、地方立法情况。他说,在全国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们紧密结合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等各方面工作,为加快吉林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法治保障。吉林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立足吉林振兴发展需要,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制定和修订了一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符合吉林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巴音朝鲁说,我们一定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动新《立法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把法治吉林建设推向前进。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重庆、厦门、青岛8省市人大常委会或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王超英、张勇、许安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31个省区市和49个较大的市的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的负责同志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室主要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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