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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吉林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吉残联发【2016】40号

2016-09-13 | 来源: 吉林日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残联,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希望广大残疾人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力量,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为实现我们的共同梦想而努力,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全省残疾人“四自”精神教育,积极培养和发现残疾人自强典型,以榜样力量带动引领广大残疾人朋友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促进社会文明,以残疾人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发社会的正能量,把残疾人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同为实现中国梦和全面小康的目标而奋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残联决定,联合开展“吉林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遵循,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任务,立足基层,覆盖全省,深入开展“吉林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最大限度地发动残联系统搞好活动组织,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密切联系残疾人,广泛调动残疾人群体踊跃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地宣传好“四自”精神,集中展示扶残助残的时代内涵,大力培树和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以残疾人“四自”精神不断丰富吉林时代精神的深刻内涵。

  二、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1月全省集中开展推选,并将宣传活动贯穿始终。

  三、推选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或在本省居住2年以上的残疾人,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与打拼创造了非凡的业绩,无社会不良反应。

  四、活动程序

  1.建立机构。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残联联合建立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各地也要建立领导小组及评审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和人员的推荐考核。

  2.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在当地媒体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QQ群、手机报发出倡议书,在残疾人之家设立活动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发出推选公告,提高群众参与率和活动覆盖面。

  3.层层推选。推选活动采取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残疾人之家都要设立群众自荐他荐报名点,印制群众自荐他荐表格,为群众自荐他荐搭建便捷平台。各地各单位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逐级向上推荐候选人,经市(州)和省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省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对于省级新闻媒体发现推荐的好典型,评审委员会返回所在市州核实后上报。

  4.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候选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意见;候选人为普通群众的,须征求残联、公安等部门意见。

  5.命名表彰。省推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州)和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10名省级 “自强之星标兵”、50名省级“自强之星”建议名单,在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命名表彰。

  6.集中宣传。评选活动结束后选择适当时间在“吉林好人发布厅”进行发布。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中国吉林网和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等新闻网站开设专题页面,定期进行宣传展播。各地各单位也要通过举办“好人发布厅”专场发布活动、组织集中宣传等形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搞好组织发动,激发参与热情,注重在活动过程中加强残疾人思想教育。要结合“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以全省残联系统工作网络为主阵地,以群众自荐他荐方式为主体,不预定标准、不设定门槛、不求“高大全”,组织残联干部深入基层、走家串户,面对面向残疾人朋友宣传活动目的意义、讲解活动步骤方法,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好“讲述自强成长故事、展示坚强励志人生,追逐美好时代梦想”三项活动,所有“残疾人之家”都要设立推选活动宣传展示台、候选人创业照片展示栏,举办“吉林好人·自强之星”追梦大讲堂。要通过组织残疾人文化周,开展“追梦杯”主题征文等活动,切实使广大残疾人朋友在全过程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营造展示、交流和传承“四自”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推选形式,夯实工作效果,注重在活动过程中发挥自强典型的社会示范影响。采取省、市(州)、县(区)三级联动方式开展,在抓好面向大众、全员参与的同时,将推选活动领域从基层社区、村镇向机关、企业和部队拓展,形成各具特色的残疾人思想教育建设格局,特别是要突出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的示范影响,要在全省社会各界树立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在推选过程中,突出“四自”精神和“成才”历程,寻找和宣传一批残疾人创新创业典型代表;结合残联开展的“百千万特殊人才工程”,寻找和宣传一批残疾人优秀代表;发挥各级各类好人中残疾人代表在扶残助残的示范带动作用,借助“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全面宣传吉林省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引领带动,突出宣传功效,注重在活动过程中弘扬“四自”精神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以“四自”精神教育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利用好人发布厅、好人榜、人物专栏、活动专版和系列报道等形式充分报道活动动态、典型故事、群众反响等;鼓励建立本地本单位推选活动官网、微信平台,利用微媒体生动讲述残疾人自强故事,鲜活展示好残疾人自强典型。要在“残疾人之家”常年设立“自强之星”光荣榜,使广大残疾人朋友常态化地学习榜样、向身边“自强”看齐。定期组织专家学者、成功残疾人朋友成立“追梦大讲堂”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村屯、社区、学校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交流残疾人朋友成长成才故事,展示残疾人朋友“四自”精神,引领广大残疾人朋友向榜样看齐,激发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工作: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残联要向省评审委员会积极推荐“自强之星标兵”、“自强之星”候选人;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部门掌握的情况向省评审委员会积极推荐。

  2.推荐时间:9月30日前报送“自强之星标兵”、“自强之星”推荐名单及材料。

  3.推荐材料:推荐表一式3份,3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800字主要事迹简介,候选人报送二寸标准彩照2张、工作现场照和家庭生活照各2张。以上材料除推荐表须报送纸质版外,其余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德富 谷方兴

  联系电话:0431-82717866—8601、8605

  电子邮箱:jlsclxwb@126.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省残联宣传文化部345室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1. “吉林好人·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推荐表

  2. “吉林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3日

责任编辑: 陈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