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印发环保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松原-吉林新闻地图 郭龙 2272170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林新闻地图 > 松原

松原市印发环保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2016-11-30 | 来源: 松原日报

  松原日报讯 通讯员 魏然 记者 朱嘉明 为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优势,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有效推进绿色发展,日前,我市印发了《松原市2016-2020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依据三项指标对辖区县级政府进行考核。一是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方面,各县(市、区)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或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各地辖区内全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二是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方面,针对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梳理出的主要问题,涉及考核各地是否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考核各地是否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等七项考核内容。三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情况方面,考核各地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进度等要求完成列入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环保工程,主要是纳入“清洁水体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生态建设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环保基础设施、工业点源、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减排、畜禽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领域重点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任务。

  《方案》提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实行“单独考核、单独奖惩”。每年4月底前,市政府与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签订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对各地上一年度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实行打分制,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年终集中考核占80分,日常监管占20分,另设否决项和加分项。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