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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防范意识强 揪出坑农假种子

2016-05-04 | 来源: 延边新闻网

种子不好,丰收难保;种子不纯,坑死活人。好种子是丰收的重要保障,一旦种植了假冒伪劣种子,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日前,和龙市头道镇新北村的农民差点被人坑了,所幸执法人员及时发现,查获754袋假玉米种子,涉案金额2.2万元。

俩车进村卖种子 来源不明被举报

3月以来,农民忙着备春耕,选种、买种是头等大事,各类种子市场十分热闹。然而,利益作怪,不法分子想着法子“掺水”,变着法子“搞鬼”,坑害农民,谋取个人利益。

为此,州农委不断加大农资监管力度,多渠道帮助农民提高鉴别能力,使他们了解市场行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发现假劣种子及时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3月7日7时50分,和龙市农业局综合执法队接到农户举报称,有人驾驶一台外地牌照的捷达轿车和一台本地牌照的皮卡车进入和龙市头道镇新北村,走家串户地销售玉米种子。执法人员立刻赶到该村,看到了销售玉米种子的车辆,车内装有经销商为吉林省先美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商为甘肃九良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都美牌铁研358”玉米种子654袋(5500粒/袋);生产商为四平市红嘴盛禾种子技术有限公司的“红嘴牌宏育29”玉米种子100袋(5500粒/袋)。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种子的销售人员并未在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于是将他们带回和龙市农业局做进一步调查。

新《种子法》助力 涉事人员被处理

新修订的《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种子管理、执法机关及人员的权责等进行了规定,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同时,也赋予了农林执法主体行政强制权。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本案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充分运用《种子法》相关规定,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人员、企业的处罚力度,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3月7日10时,执法人员与“铁研358”品种研发单位辽宁省铁研农科院取得联系,获悉该品种由其下属辽宁省铁研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销售,该公司并未授权任何单位生产“铁研358”玉米种子。因此,可以初步判断,“金都美牌铁研358”玉米种子为涉假种子。按照《种子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将两台涉嫌违法运输车辆、754袋玉米种子及15张销售票据全部扣押。

3月10日,辽宁铁研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回函,证实“铁研358”为该公司独家生产经营的玉米品种,已于2013年5月14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

同日,执法人员携带“金都美牌铁研358”“红嘴牌宏育29”及州农委相关部门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的疑似问题种子“瑞秋113”的样品,到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进行种子真实性鉴定。3月22日,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出反馈:“金都美牌铁研358”“红嘴牌宏育29”“瑞秋113”玉米种子与库存样品比对差异点位分别为35个、34个、14个,可以认定,以上3个样品的玉米种子为假种子。

根据掌握的证据,依据《种子法》,执法人员将该案件按照销售假种子案件处理,确定违法销售数量为“金都美牌铁研358”654袋、“红嘴牌宏育29”100袋,涉案金额22620元。执法人员责令相关人员停止销售,回收已售出的种子,并签订承诺书,扣押的种子做转商处理。

同时,和龙农业部门公开发布紧急通知,告知农民不要再购买流动商贩售卖的种子。

(记者 李英)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