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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假币偏要用 结果换来行政拘留

2016-08-25 | 来源: 延边新闻网

  延边新闻网讯 记者 陈志文 现在买东西时,偶尔会收到一张假币,你会怎么处理?有些人明知道是假币,还要把它花出去。近日,一名中年妇女试图在延吉一家饭店用假币买饺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8月20日,延吉市公园街道某牛汤馆来了一位中年妇女,“给我打包一盘饺子。”进店后,该女子就要了一盘饺子,于是,老板煮了一盘热乎乎的饺子端了上来,该女子付给老板100元钱,而待老板找零钱后,该女子又称,“我要素馅的,不吃肉的,退了吧”,见状,老板只好将该女子付给她的100元钱还给她。“算了,还是要吧。”可收到钱后,该女子又从兜里掏出100元钱,付给老板,随后,拎起饺子转身就走。接到钱后,老板仔细辨认,发现手中的百元面额人民币是假币。随即追出门外,将该女子拦截住并报警。

  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民警安昌虎、马煌俊等人迅速赶往现场,并将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人王某传唤到派出所。“王某一开始给老板的百元钞票是真币,后来又掏出假币支付。”安昌虎介绍,王某手持一张真币一张假币,在饭店买饺子时找借口趁机将假币给了老板,没想到被识破。

  经审查,王某,安徽籍人,王某对自己明知是假币还使用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在家乡卖粮时不慎收到一张假币,近日,来延吉打工,便想把假币花出去。目前,王某已被行政拘留,假币已被收缴。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市民发现假币后,要及时报警,并上交至银行或公安机关,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