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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长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严查假户口假房证篡改年龄

2016-05-0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郭美佳  假户口、假房证、篡改孩子年龄,为了孩子早上学、上好学校,不少家长煞费苦心,从而扰乱了中小学生招生入学的环境。4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长春市教育局、公安局、房地局、工商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工作的通知》。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长春市明确了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对象及条件,实行按区域划片入学办法,坚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屋权属证明一致的原则派送学区学位。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招生入学过程中,部分家长入学心理预期被人为推高,出现了篡改户籍年龄,办理假户口、假房屋权属证明、挂户等现象,导致部分学校特别是群众入学冲动强烈的热点学校学区生源数量爆发式增长,远远超出学校办学规模和承受能力,严重干扰了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和教育公平,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为此,四部门就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入学资格审核验证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严禁以入学为目的篡改户籍年龄和虚报年龄;二是严禁以入学为目的进行挂户;三是严禁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入学等事项的承诺,严禁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条件作误导宣传;四是严肃查处打击办理假户口、假房屋权属证明等违法行为;五是各中小学校要严格审查本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和条件,确保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文件规定,各学校要将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入学材料存档备查。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要统一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对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公职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党纪政纪条例有关条款进行问责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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