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消协发布提醒:十一假期理性消费 小心促销陷阱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鞠华军 2234628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网原创

长春消协发布提醒:十一假期理性消费 小心促销陷阱

2016-09-3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明日起,“十一”假期正式到来。七天长假,又是市民消费的高峰期,针对每年国庆假日中消费易出现的问题,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节日消费应理性保安全消费提示。

  出门旅行要当心服务“缩水”

  节日期间,不少消费者都早有打算选择旅游休闲度假,建议消费者应仔细看好与旅行社签定好合同内容,特别要注意了解行程中吃、住、行(路线)、游玩、价格等方面细则,防止服务缩水。

  选择自租车行的消费者要仔细验车,并对车况等易出现的问题签约好合同条款,避免掉入“修车”陷阱。同时,消费者也要在吃、住、行等方面要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找信誉度高、经营资质齐全、正规的商家。

  在旅游购物中对服务人员等推销的商品要谨慎购买。应认真辨别和验货,并应考虑到商品的质保范围、期限等问题,注意索要和查对消费凭证。在旅游中遇到纠纷问题时,要注意索证和保留证据,及时主动维权。

  防止各类促销陷阱

  黄金周是商家打折促销商品的大好时机,消费者面对各商家推出的促销活动应理性选则和消费,要防止商家以让利、大甩卖、赠券等促销形式和广告的诱惑而进行冲动购物,尤其是在购买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家用电器、装修和休闲场所等消费领域,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就商家广告宣传信息来选定消费,要警惕折扣、低价中暗藏陷阱,应在消费前仔细询问或阅读商家的店堂告知内容和消费、使用说明,并保留促销活动的内容信息。

  交付定金要谨慎。消费者购买家具、建材等商品或服务时,应当理性和谨慎,不要盲目被“团购价”、“促销价”所迷惑,应理性按需消费;特别是商家要求交付定金时,应弄清是定金,还是订金、押金或预付款等形式,要向商家咨询清楚是否可以退还,并书面注明双方约定内容和事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公共娱乐场所应注意履行对儿童监护责任

  消费者在公共场所消费时,应注意保管好自身携带较为贵重的物品和现金,在洗浴中心等服务场所,应当注意妥善保管和存放,尽量避免携带贵重商品和大额现金,以避免发生财物被盗丢失的问题。同时,家长携带孩子在姨乐场所游玩时应注意对孩子的监护,防止出现损伤。

  谨慎办理预付费消费卡

  节日期间,很多服务场所和门店都会推出办理预付卡的促销活动,经统计,消费者经常办理的预付费消费卡包括美容美发、健身、洗衣、美鞋、就餐服务、洗车服务、游泳、教育培训等等。

  往往消费者能够大笔投入预付金,很多与商家的促销和大折扣相关,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或储值卡时不要因折扣价格优惠吸引人就大笔投入,小心被商家“忽悠”;同时,在办理预付卡后应及时使用,避免长时间不使用,等到消费时才发现门店关门,更有的不良商家借此经销方式“卷钱”、“吞钱”以及诈骗,找不到收费的经营者,导致难退费和经济损失。

  注意索要和保留消费凭证

  购物凭证和发票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消费者在消费中要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并仔细保管好。消费者在索取发票的同时,应注意查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公章名称与商家名称是否一致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后有据可查。

  此外,消费者应注意购买过季商品,因过季商品不能及时穿着,而“三包”期限是从购物凭证上的日期开始计算的,所以,购买过季商品不应只注意价格更应注意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内容和期限等,避免受到损失。

中国吉林网记者 初阳

责任编辑: 鞠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