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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超8成农村留守儿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

2016-11-22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艾灵 11月22日,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

  会议通报了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情况,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108人,约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0.5%,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40757人,占81.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187人,占2.3%;无人监护的1374人,占3%;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6790人,占13.4%。有12448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下的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还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长春、四平、松原、通化四个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占全省总数的72.9%。

  会议总结了我省前一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据了解,今年6月份,省政府批准建立了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9月份,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全省已经初步构建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了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此次会议召开前,省民政厅对相关内设部门职能与民政部进行了对口调整,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统一归口到社会事务处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和指导,并在2017年福利彩票基金使用计划中列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资金。

  会议对我省“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会前,省民政厅、省综治办、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我省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底,在全省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有六项主要任务: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