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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施商标战略 推进商标品牌建设

第三届长春市商标成果展开幕式暨著名商标奖励大会召开

2017-01-1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领导为著名商标企业颁发证书

著名商标企业收获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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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企业代表与领导合影

市民在参观商标展

  1月18日,第三届长春市商标成果展开幕式暨2016年度长春市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奖励大会在农博园精品年货展销厅举行。

  长春市市长刘长龙、副市长吕锋等市政府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并为2016年度长春市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持有企业及新认定的驰名、省市著名商标企业和新注册的地理标志主体颁发了奖励资金,共计590万元。长春市副市长吕锋代表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长春市工商局及长春市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并为长春市下一步实施商标战略指明了方向。

  据了解,按照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三大战略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要求,实施商标战略已经成为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之一,拥有驰名和著名商标的数量已成为衡量各城市综合实力的标志。

  近年来,长春市工商局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推动长春市经济增长的源动力之一,将经济转型工作方式多元化,以汽车制造、光电子、轨道客车、生物制药等高新产业为重点,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收到了良好成效。

  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形成“公司+农户+商标”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商标作为联系企业与农户的纽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从而促进区域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2010年6月,长春市和一汽集团分别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2013年6月1日,长春市第一部将商标培育上升至法律层次的法规《长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商标事业发展,长春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商标工作目标、方式以及对商标培育意识突出企业的扶持和奖励政策。2016年,市工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要求,启动开展“长春市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评选活动,认定“欧亚龙图形”等10件注册商标为“2016年度长春市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

  作为长春市工商局落实市政府对实施商标战略企业扶持政策的有效方式,长春市商标成果展至今已举办三届,其目的在于通过以政府公信力免费为企业宣传的方式,集中展示长春市知名度较高企业的信息和产品,进而提升长春市企业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发挥知名品牌的带动作用,促进长春市品牌经济飞速发展。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了解到,本届商标成果展在农博园精品年货展销厅举行,为期二十天。展区面积600平方米,免费为长春市100余件企业品牌进行了展示和相关产品宣传,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商标培育奖励资金和政策的落实及商标成果展的举办,标志着长春市对实施商标战略企业扶持将进入常态化。

  截至2016年末,长春市注册商标保有量为44236件,占全省商标总量的44.4%;共有驰名商标42件、吉林省著名商标302件、长春市著名商标390件,上述指标均居全省首位。现有地理标志7件,其中“长白山人参及图”注册商标是吉林省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

  据悉,今后,长春市工商局将按照《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运用“梯队培育”战略,突出农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导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创牌意愿好的企业争创著名、驰名商标,在地理标志培育方面实现突破。推进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建设,开展商标品牌示范店(场)建设,提升企业商标意识,提高商标注册率和运用管理水平。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初阳 摄影 丁隽

责任编辑: 张杰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