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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将开展项目“三集中”百日会战

2017-02-17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今年项目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为完成全年任务奠定坚实基础,16日召开的长春市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大会下发了《长春市2017年“三集中、促项目落地”行动方案》。今年,长春市将开展项目集中审批、集中会商、集中开工“三集中”百日会战。

  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这次“三集中、促项目落地”行动在总结凝练历年来抓项目、促投资经验基础上,以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为前提,以破解制约项目建设问题为抓手,以加速项目落位开工为目标,抢先抓早制定计划,压茬推进落实责任,组织长春市各级、各部门力量,提高服务水平,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破解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项目投资的关键作用,实现长春市项目建设良好开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集中审批”:分为梳理上报、审核复查、集中审批三个阶段,从现在到4月上旬,由长春市、区两级发改委牵头,国土、规划、环保、建设、林业等部门参与,帮助重大项目尽快完善各项前期手续。

  “集中会商”:分为问题梳理、会商方案、会商协调三个阶段,其中,3月6日至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属地内的影响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审批手续、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政策落实、资金扶持等问题进行梳理,并明确涉及的市直有关部门,填报《2017年集中会商项目情况调查表》,于3月10日前报市发改委。3月13日至15日,长春市发改委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反映的项目问题进行分类,并抄送涉及的市直有关部门核实确认,以便其提前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在综合考虑上报项目问题重要性及紧迫性等因素前提下,由长春市发改委提出全市集中会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3月16日至31日,按照全市集中会商工作总体安排,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赴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会商活动,集中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突出问题。对部分需全市统筹推进的全局性问题,由市级领导带队开展会商活动。

  “集中开工”:分为调度摸底、上报集中开工方案、拟制长春市集中开工方案、集中开工实施四个阶段,从4月初到5月底,在长春市范围内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集中开工,加快项目开工落地和建设实施。

  此次行动分工明确,市级领导负责高位统筹,通过现场办公、专题会议等方式,帮助项目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项目创造良好建设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项目服务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推进行动的安排部署与具体实施,要做好与市直有关部门的合作衔接,从吸引项目落位、落实建设条件、降低税费成本等方面对项目提供帮助。各级发改部门在履行审批职能的基础上,要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持续跟踪调度项目进展,畅通重大项目与市级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项目的最新进展、存在问题、解决方案等信息。各级城建、国土、规划、环保等审批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在项目行业准入、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还要提高工作节奏,全力解决项目反映的实际问题;加快审批效率,有效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确保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各项目单位是推进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时报送建设进展情况,客观真实准确反映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及建议,确保项目前期依法合规、建设安全推进、竣工达产达效。

  《行动方案》对抓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作为推进“三集中、促项目落地”行动的直接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抓好组织推动,迅速在全市上下形成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共谋发展的生动局面。要明确分工,突出重点。要全力以赴调动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尽快与项目单位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切实把工作组织好、推动好。要加快推进,保证时间。“三集中、促项目落地”行动是长春市落实全省项目“三抓”会议各项部署的具体举措和统一行动,是全年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全市大局出发,确保全市工作统一、快速、有序推进。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责任编辑: 张杰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