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11时28分,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农安中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农安县高速南口处有一轿车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农安中队迅速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以及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
到达现场后,经过侦查后发现,起火的是一辆黑色轿车,车头部位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并产生大量的浓烟,无人员被困。针对现场情况,中队指挥员迅速进行战斗部署,警戒组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对救援造成影响。灭火组利用三号车出一条干线一支水枪从东侧向起火车辆射水扑救。在火势得到控制后,中队指挥员又下达了近战全面灭火的指令,5分钟后,在消防官兵的全力扑救下,明火被成功扑灭,中队指挥员又命令灭火组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起火部位进行降温冷却,确保没有复燃的可能性。
扑救结束后,中队将现场移交民警,整理器材归队。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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