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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份吉林省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98073起

16时至20时为一般程序交通事故高发时段

2017-02-23 16:5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17年1月份,吉林省全省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事故预防和疏堵保畅两条工作主线,采取传统管理手段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月份,全省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98073起,同比增加77403起,增长14.87%。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497起,饮酒驾驶2038起,醉酒驾驶459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月份,全省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14起,死亡176人,受伤406人,财产损失471.52万元。

  按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类型统计

  全省公路和城市道路分别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11起、196起,分别占总量的50.97%、47.34%;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分别为129人、45人,占总量的73.3%、25.57%。高速公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62%和7.95%。

  按车辆使用性质统计

  1月份,私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289起,死亡111人,分别占总数的69.81%和63.07%。公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7人;旅游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1起,受伤1人;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45起,死亡30人,分别占总数的10.87%和17.05%;出租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29起,死亡6人,分别占总数的7%和3.41%。

  按事故认定原因统计

  由于驾驶员违法行为引发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86起,占事故总量的93.24%;造成158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89.77%。

  按事故发生时间统计

  16时至20时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07起,造成46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量的27.3%和28.75%,占比较大。此外,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员9人死亡;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员3人死亡;造成行人87人死亡。以上三类事故共造成99人死亡。

  目前,吉林省仍处于客流高峰期间,学生集中返校、农民工集中返城,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客运量持续在高位运行,事故风险仍然较大。

  从1月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情况来看,吉林省由于超速、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较多,特别是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员、行人死亡人数达到99人,占总量的56.25%。

  对此,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超速、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员、行人三类死亡事故的重点防控力度,全力确保吉林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丁隽

责任编辑: 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