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 近四成问题涉餐桌腐败 社会-第一新闻 赵新 230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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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八项规定 近四成问题涉餐桌腐败

2017-01-16 | 来源: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纪委基本实现逢节必令。近日,贵州省纪委通报了4起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2017年仅过了十几天,截至目前,中纪委已通报了143起违规案例。其中,近四成问题涉“吃”,“餐桌腐败”地点选择更隐蔽,内部食堂、私人酒庄等“一桌餐”占比上升,消费方式“掩人耳目”,违规宴请也出现了“家宴”等形式,甚至通过发放自助餐券变相操办“学子宴”。

  此外,记者统计发现,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在31个省区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中,节前一周通报数量是节后的23倍。其中,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补贴、违规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三类问题与平时相比较为突出。

  典型案例

  饭店宴请

  吉林辽源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金占臣准备为儿子考入大学操办升学宴,事先已收受本单位同事17人所送礼金3400元,因操办前被举报取消原定升学宴。此后,金占臣分两次在饭店宴请上述17人。2016年10月,金占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家宴

  2016年2月,海南琼海市大路镇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志敏接受大路镇蔗园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汝君邀请,驾驶公务用车到其家中赴宴。到周家后,发现周汝君邀请了50多名该镇机关干部。席间,周汝君把事先准备好的红包以过年“利是”的名义分发给参与宴请的镇干部,李志敏本人也收取了周汝君的500元红包,在群众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16年8月,琼海市纪委给予李志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私人会所/内部食堂

  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山东枣庄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鲁军多次违规到他人开办的酒店及公司内部食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016年4月至5月,山东临沂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作良多次违规接受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2014年至2015年,李作良3次违规到他人开办的酒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03年至2015年,李作良借年节走访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0.1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收受2次共计1.1万元。

  工作餐

  2015年春节前,福建闽侯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杨恭宝召集各中队负责人及家属约40人在单位食堂聚餐,以培训讲座名义报销餐费12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数据来源: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元旦春节期间统计范围:元旦、春节假期及前后一周中纪委网站公布的违规问题通报

责任编辑: 赵新